可以找别的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但是其共同借款人的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若是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